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总书记对黑龙江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省委宣传部、省文联主办,省摄协承办《辉煌历程 振兴风采——黑龙江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摄影作品展》。 展览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生动展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各条战线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特别是表现党的十八大以来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展示黑龙江良好的形象,鼓励各族人民凝心聚力,昂扬奋进的精神风貌。同时促进文艺的繁荣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 主办单位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 展出时间:拟定2019年8月 展出地点:哈药美术馆 展览要求 1、反映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我省各项事业、各条战线发生的巨大变化,各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包括城市建设、乡村建设、科教卫生、文化国防建设、少数民族发展等; 2、表现黑龙江省落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大国重器”、“中国粮仓”工业和农业题材主题的作品; 3、记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级干部各族群众脱贫攻坚决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风貌,包括主要英模人物、重大活动等题材的作品; 4、展示我省践行习总书记“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 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取得的生态环保和旅游产业发展成果的作品; 评奖工作 (一)奖项设置(发放获奖证书): 金 奖:6幅; 银 奖:12幅; 铜 奖:30幅; 优秀奖:152幅; (二)评委组成: 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评选,获奖和入选作品作为加入省摄协条件之一和推荐中摄协条件之一。对各地市各行业团体会员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作品要求 1、全国、全省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4—6幅),每人投稿作品不超过10幅(组)。参赛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得对照片进行不符合自然规律的加工。 3、投稿只接受电子版,文件格式为JPEG格式,文件不小于5MB。参赛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每幅作品的文件名格式为:作者姓名—作品名—作品类别—联系电话)。 4、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参赛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展主办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收回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并在相关媒体予以通报。 5、本次大展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活动主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使用权(包括举办展览、网络展示、媒体发布、印制宣传画册等),使用时均属作者名,不再支付稿酬。 6、凡参赛作品参加本次活动,主办者均视为作者已同意并决定遵守以上条款规定。 7、本次大展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大展组委会。 投稿方式 1、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10日 2、投稿地址: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 联 系 人:郭志强、徐智、施岩、樊国安 联系电话:0451-86037069 邮 箱:86037066@163.com; sx86037066@126.com; (投稿注明《辉煌历程 振兴风采——黑龙江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摄影作品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