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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十国摄影作品展

2018-1-29 15:2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82| 评论: 0

摘要: 一、主办单位: 盘州市人民政府 二、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东盟十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自然风光的摄影作品。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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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盘州市人民政府
二、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东盟十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自然风光的摄影作品。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
四、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20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北京北视英特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向投稿者进行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征稿细则:
1. 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 投稿作品须取材于东盟十国行政区划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 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 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6. 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 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0.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投稿方式:
1. 网络投稿:
投稿者须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dz.cppfoto.com)“东盟十国摄影展”中注册投稿。
2. 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东盟十国摄影作品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杨旸
电话:010—67014849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赛事所有相关事宜与本网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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