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当前位置:»返回首页 摄影协会 查看内容

广西摄影名师座谈交流会成功举办

2015-5-13 09:13| 发布者: 江南| 查看: 3345| 评论: 6|原作者: 江南

摘要: “山水甲天下 醉美壮乡情”广西摄影网『影像广西』季度摄影大赛【2014第Ⅰ季】颁奖仪式暨广西摄影名师座谈交流会圆满结束 广摄协讯 7月5日,“山水甲天下 醉美壮乡情”广西摄影网『影像广西』季度摄影大赛201 . ...



“山水甲天下 醉美壮乡情”
广西摄影网『影像广西』季度摄影大赛【2014第Ⅰ季】
颁奖仪式暨广西摄影名师座谈交流会

圆满结束



[广摄协讯]   7月5日,“山水甲天下 醉美壮乡情”广西摄影网『影像广西』季度摄影大赛2014第Ⅰ季比赛颁奖仪式暨广西摄影名师座谈交流会在南宁市星湖路电子科技广场17楼多功能会议厅圆满落下帷幕。此次名师交流会,邀请到一批在广西摄影界比较资深和有影响力的摄影大师出席,与到会的近百位会员、摄友一起进行分享交流。会中,铁鹰、越峰、雪峰、花山等几位摄影名师先后与大家分享了一些摄影前期与后期的理念与经验,会后到会的摄友们反响非常好,希望协会以后多多举办此类讲座和分享交流会,与资深摄影师进行更直接更有效的交流。



【出席嘉宾】(排名不分先后) 

特邀嘉宾:铁鹰    
       资深自由摄影师,曾荣获2010年和2011年连续2年的布兰卡摄影网年度十佳人像摄影师,作品曾在全国各大摄影论坛荣获精华推荐,杰出人像摄影师 ; 

特邀嘉宾:越峰    
       越峰影像工作室创始人,资深摄影人、知名后期培训讲师,在摄影后期方面拥有资深造诣;

特邀嘉宾: 雪峰   
       美杜时尚摄影创始人,刊登发表过多部作品,资深商业摄影师; 

特邀嘉宾: 如风   
       曾荣获2012年布兰卡摄影网年度十佳人像摄影师,资深自由摄影人,多组作品多次获得精华; 

特邀嘉宾: 花山  
   曾荣获2012年布兰卡摄影网年度十佳人像摄影师,资深自由摄影人,多组作品多次获得精华; 

特邀嘉宾: 三更   
       曾荣获2013年太平洋摄影网年度十佳人像摄影师,2011年布兰卡摄影网年度十佳人像摄影师,资深自由摄影人,曾在多个论坛作品获得精华;

特邀嘉宾: 子弹   
       摩乐映画创始人,资深时尚摄影师,杰出新锐摄影师;

特邀嘉宾: 摩子   
       摩乐映画创始人,资深时尚摄影师,杰出新锐摄影师; 

特邀嘉宾: 沫   
       沫视觉摄影机构创始人,女时尚摄影师新秀;

特邀嘉宾: 黄辉   
       黄辉照相馆创始人,曾荣获万象城摄影大赛一等奖,曾荣获2010和2012年布兰卡摄影网年度十佳人像摄影师,资深摄影师;  

特邀嘉宾: 拉登的情人   
       曾荣获2011年布兰卡摄影网年度环境人像创作优异奖,荣获2013年布兰卡摄影网人像摄影红人奖,资深摄影优秀达人 ;


    广西摄影师协会由广西摄影网发起并创立,是由广西区内较资深的摄影师、摄影爱好者以及摄影相关行业商家机构 组织成立的专业性摄影民间组织;本会的创立将能够为我区摄影师、摄影组织提供展示自我风采的平台,共同积极推动 和支持我区摄影师、摄影组织在开展摄影创作,摄影技艺交流,摄影理论研究,摄影教育发展,摄影产业提升等方面起 到一个助推作用。本会将积极发展摄影文化产业,架起摄影文化行业机构、摄影器材经销商与广大摄影师、摄影爱好者 及相关行业用户间的桥梁。

    协会不定期策划与组织全区性的摄影比赛、展览、座谈、评奖评选等活动,通过征集、编辑、出版摄影书刊、画册 等方式宣传推广我区优秀摄影师,优秀修图师等相关摄影人才,支持摄影师出作品、出成果。更多的与区内外其他摄影 组织开展摄影文化交流,扩大友好往来,增进相互了解,加强摄影信息沟通起到积极的作用。协会将更多与其他网络媒 体,实体杂志等进行更多联系,将我们会员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进行更广泛的推送。协会将建立会员权益保护组织机构 ,依据法则维护协会会员的摄影作品著作权益。同时,我们广西的摄影师要团结一致,相互尊重,共同提高,表彰奖励 摄影创作、理论研究、教育人才、组织策划、编辑出版、器材研发、器材销售等方面的突出贡献者。

http://www.gxphoto.net/xiehui
















1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24.8K
已有 6 人参与

会员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 关于申领发放广西摄影师协会《采访证》
  • 【申请流程】广西摄影师协会《个人会员
  • 【会员条例】广西摄影师协会《会员条例
  • 【协会章程】广西摄影师协会《章程》
  • 广西南宁全媒体运营师证考证指导培训

图文热点

关闭

广西摄影网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