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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旅发杯’新闻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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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2

发表于 2011-8-4 17: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活动介绍:
---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旅发杯’新闻摄影大赛---

    大赛征稿时间从2010年12月9日到2011年12月8日为止,在长达一年的创作时间里,参赛摄影家将紧扣“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这一主题,通过真实、生动、形象的摄影作品,全方位、多角度地记录桂林试验区建设的进程。据了解,参赛摄影家除可以自主进行创作外,还可以参加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多条摄影路线进行拍摄。和之前桂林举办的多次摄影大赛不同的是,此次新闻摄影大赛将着重强调摄影作品所蕴涵的新闻元素和价值,纯风景照片将不在此次作品评选之列,最终大赛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最高奖金为1万元。

在本活动帖内作品发布仅用于活动作品交流,作品参赛方式详情请浏览以下附录。

【附录】

《“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旅发杯’新闻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


一、主题内容
以反映“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为主题,紧紧围绕桂林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新闻图片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和展示桂林丰富的历史文化、秀丽的山水风光、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日新月异的城市新貌、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舒适宜人的人居环境和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成效等方面的内容。作品要求内容健康、手法新颖、构图美观、新闻时效性强。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桂林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办单位: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
桂林市文联
桂林日报社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

三、征稿范围和征稿时间
(一)征稿范围
本次大赛面向国内外专业摄影工作者和业余摄影爱好者征稿。
(二)征稿开始时间
自2010年12月9日起。
(三)截稿时间
2011年12月8日止,邮件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以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选时间
2011年12月。
(五)作品邮送地址
每件参赛作品必须提供样片和电子文件。样片采取邮寄或送交的方式均可。电子文件可采取刻碟邮送或电子邮件传送的方式。
地址:桂林市叠彩路8号(市直机关叠彩路办公大院)中共桂林市委宣传部“‘旅发杯’新闻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4号楼601室),邮编:541001,电子邮箱:glxwsys@163.com ,联系电话:2816399,联系人:何志勤


四、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在大赛规定期间所拍摄,必须要真实、原创,不允许旧片翻拍,严禁剽窃或抄袭。一旦发现参赛者弄虚作假,将立即终止其参赛资格。已获奖的,取消获奖资格。
2、参赛作品需提供电子文件和样片。单幅长方形样片一律制成10英寸(8x10),单幅方形样片制成(8x8),组照样片制成7英寸(5x7)。每组组照限4幅以内,样片按编号用胶带纸粘连成一体。每幅作品必须按要求填写参赛表,并粘贴在作品背面。
3、若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要求作者除对原始数码文件进行必要的整体剪裁、压缩、明暗调整外,不得进行任何有损新闻真实性的处理,不得对画面内所有元素进行任何修改、调整。照片长幅保持2000像素以上,分辨率在300dpi以上,每张照片的数据量在1至3M之间。在送评时必须提交拍摄时的原始数码文件(JPG格式)。若使用传统相机拍摄的作品,要求作者一是要扫描成数码文件,二是在送交作品样片时必须提供拍摄时间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不能提供,一律不予评奖。
4、参赛作品不得装裱,均不退稿,所涉及的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自负。
5、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在参赛作品中,挑选优秀作品陆续在本市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上刊登。为保证新闻时效性,请作者及时将参赛作品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公共邮箱。

五、奖项设置
(一)季奖
每季度评出优秀奖若干名,每名奖金100元,证书一本。
(二)年奖
一等奖:1 名,奖金10000元,证书一本。
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5000元,证书一本。
三等奖:10名,每名奖金2000元,证书一本。
佳作奖:若干名,每名奖金200元,证书一本。
年奖原则上从季奖中产生(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交)。
(三)组织奖
    设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六、获奖作品的使用
主办单位有对获奖作品的使用权(用于摄影展览、印制宣传画册、宣传推介等),不再另付稿酬。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参赛表附后)

“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旅发杯’新闻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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